昆山律师-颜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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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江苏平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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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0
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发布修改决定,对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予以修正,该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修正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最大关注点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总体来说是大幅度的降低了法定的利率。普通老百姓出借款项,除了对借款人生活经济情况进行帮助以外,就是可以获得一部分的利息,可以给自己或儿女买几件衣服,可以给自己增添一件喜欢的首饰等等,人之常情,古已有之。
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利率可以高达24%或36%。修正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最高利率一下子降低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按照2020年10月20日公布利率3.85%计算,四倍的话就是15.4%,也就是说修正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最高利率为15.4%,当然这个15.4%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每月变更的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大家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
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利率怎么适用,并没有全面的规定,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即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本规定。第二款规定,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
郑律师根据十年民间借贷案件代理实践经验和法律素养,进行了总结。
以2020年8月20日为时间节点,对民间借贷的利率采用的一刀切的方式。
只要是2020年8月20日之后起诉的民间借贷案件,最高统一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只是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借款,2020年8月20日之后起诉的,最高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借款,最高统一按照借款时(交付款项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息。
而对于2020年8月20日以前,借款人已经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只要没有超出当时法律规定的利息的(24%或36%),已经支付的利息部分也不支持返还。
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调整过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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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可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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