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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律师

时间: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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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调解协议是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法官或人民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情况组织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这时法官或调解员会将你们双方共同的意思记录下来,形成调解协议,并让你们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捺印,以此来表示你们对协议中内容的认可。然后,案件承办法官会根据你们所签字的调解协议中双方均认可的内容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

  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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