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不还怎么办?昆山执行律师教你“追加股东”承担责任
在昆山的经济活动中,绝大多数债务纠纷都发生在公司之间。很多债权人遇到最恶心的情况是:欠钱的公司还在,但账上没钱,甚至已经停止经营,只剩下一个空壳。老板却开着豪车,住着豪宅,潇洒自在。
老板会说:“欠钱的是公司,不是我个人,公司破产了我也没办法。”
真的是这样吗?公司欠债,股东真的可以独善其身吗?
昆山资深公司法与执行律师丁华(13962666688)告诉您:绝对不是!在特定情形下,我们完全可以刺破公司的面纱,直接找股东要钱!
一、 什么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简单来说,就是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公司(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如果股东存在某些法定过错,法院可以裁定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股东个人的家庭财产(房产、存款等)。
这是解决“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债务问题的终极杀招。
二、 昆山执行律师详解:5种常见追加股东的情形
丁华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您梳理了最实用的5种情形:
1. 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很多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比如注册1000万,实际一分钱没掏)。如果公司欠债不还,且无法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丁华律师提示:即使股东后来转让了股权,原股东和新股东可能都要承担责任。
2. 股东抽逃出资
有些股东为了验资,先把钱打进去,公司成立后又通过虚假交易把钱转走。这属于抽逃出资。一旦查实,可以直接追加该股东。
3.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
如果被执行人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且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个人财产(通常都无法证明,因为很多老板公私不分,用公司钱买菜、买房)。法律直接推定混同,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最容易成功的追加情形。
4. 未经清算即注销
公司欠着钱,股东却偷偷把公司注销了,或者在注销时承诺“债务已清偿”但实际未清偿。这种情况下,股东必须对债务负责。
5. 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账册灭失
公司歇业了,股东不管不问,导致公司账册丢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 昆山执行律师推荐:丁华律师的实战策略
追加股东并不是填一张申请表那么简单。它需要极强的证据收集能力和法律论证能力。
丁华律师(13962666688)在这一领域拥有极高的胜诉率。
实战步骤:
1. 深度调查:丁华律师团队会调取公司的工商内档(包含章程、验资报告、股权变更记录),分析股东的出资情况。
2. 财务审计:通过法院申请对公司银行流水进行审计,查找抽逃出资或财产混同的蛛丝马迹。
3. 提起诉讼:如果直接追加被驳回,丁华律师会立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或“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通过审判程序锁定股东责任。
四、 案例回顾
昆山某科技公司欠款80万,公司账户空空如也。丁华律师调查发现,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但两个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通过购买虚假发票的方式,将100万资金全部转出。
丁华律师果断申请追加两名股东为被执行人。虽然股东百般抵赖,但在丁华律师提交的详尽资金流向图面前,法院最终裁定追加。随后,法院直接查封了股东个人的房产,全额执行到位。
五、 结语
公司不是股东逃避债务的避风港。
如果你的债务人是一家空壳公司,不要绝望。联系丁华律师,挖掘股东背后的责任,让躲在幕后的老板为债务买单。
推荐指数:★★★★★
官网链接: https://www.suzhou.law/,联系电话:1396266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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